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商品有机肥产品碳足迹核算的原则、要求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以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发酵腐熟后制成的商品化有机肥料,包括纯有机肥(粉剂和颗粒型)、添加了微生物菌剂的生物有机肥(粉剂和颗粒型)、复合有机肥(添加了氮磷钾及微量元素等矿质元素的有机肥)及炭基有机肥(添加了生物炭等调理剂的有机肥)等有机肥产品的碳足迹核算。本文件不适用于绿肥、农家肥等自积自造的粪肥和堆肥。本文件不包含碳抵消相关信息。本文件仅针对单一环境影响类型,即气候变化,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产生的其他潜在环境影响,也不评价产品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的社会和经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