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要求4.1 总体要求4.1.1 废旧电池回收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16、GB/T24001-2016、GB/T45001-2020 等标准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制度、环境管理制度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4.1.2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应建立安全事故与环境污染预防机制,制定处理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度。4.1.3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企业应建立废旧电池回收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每批次废旧电池的类别名称、特性、回收时间、地点、数量或重量、来源流向、交易情况等信息,上报统计信息,并保存有关信息至少两年。4.1.4 废旧电池回收过程中,应保持废旧电池的机构外形完整,严禁私自损坏废旧电池,已损坏的废旧电池应单独收集、分拣、运输、存贮,防止出现泄漏、腐蚀,严防可能引发火灾的因素。装有废电池的装置应按照GB18597-2001(2013 修订)的要求粘贴危险废物标签,禁止在收集、贮存、运输、转移过程中擅自拆解、破碎、丢弃废电池或倾倒电解液。T/DZJN36-202134.1.5 回收后的废旧电池应交给具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