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6 使用要求6.1 平时使用蓄电池时,应尽量少深度放电,即不应使蓄电池的放电深度超过60%。6.2 当第一次使用新的蓄电池或长期储存后使用时,应先充满电,再使用。6.3 电动自行车起步时,宜先通过脚踏助力,使之具有一定的初速度后,再电动骑行。6.4 电动自行车在爬坡、顶风行驶、地面凹凸不平等使用条件下,宜适当加上脚踏助力或下车推行,不应突然加速,否则,经常在上述情况下强行使用蓄电池,会缩短蓄电池的使用寿命。6.5 使用电动自行车时,不应超载,否则将导致蓄电池长时间大电流放电,影响蓄电池的使用寿命。6.6 当电动自行车仪表盘红色欠压指示灯亮起时,应关闭电源骑行,不应使用蓄电池回升电压行驶,防止电池严重亏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