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6 检验规则6.1 组批以同一投料、同一时间段完成预处理、加工、包装等生产工序的同一品种、同规格产品,记为一个批次。6.2 抽样、留样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样品量应满足检测及留样要求,样品分为2份,1份检验,1份备查。6.3 检验每批产品由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抽样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方可出厂。项目包括感官、大肠菌群、净含量、标签。6.4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文件5.2至5.5及标签的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a) 产品定型投产时;b) 当原料来源发生变化、主要设备更换、工艺流程重大变革,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