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破壁灵芝孢子粉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及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多孔菌科真菌赤芝(Ganoderma lucidum (Leyss. ex Fr.) Karst.)和/或紫芝(Ganoderma sinense Zhao, Xu et Zhang)、松杉灵芝(Ganoderma tsugae)的干燥成熟孢子,经灭菌(辐照灭菌和湿热灭菌等)、干燥、低温物理破壁、过筛等工艺制成的用于保健食品加工原料的破壁灵芝孢子粉(以下简称产品)。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保健食品加工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