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基本原则4.1 糖果玩具生产企业应当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产品标识中标注商品条码。4.2 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4.3 商品条码在编制完成之后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4.4 通报的编码信息内容应与标签上面的内容一致,主要包括:商品的名称、商标、种类、规格、包装类型等基本特征信息。4.5 委托他人加工产品的,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4.6 商品条码的设计应当符合GB 12904、GB/T 16830。4.7 编码应符合唯一性原则,不同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4.8 多个相同单个商品组成的标准的、稳定的组合包装的商品,其商品代码不应与包装内所含单个商品的代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