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一体化建设的总体原则、建设目标与能力框架,明确了数据治理体系、数据资源与数据标准、数据汇聚与存储处理、数据服务与共享交换、分析建模与可视化、人工智能平台能力、算法与模型全生命周期管理、场景应用建设与评估验收、运行维护与持续改进,以及安全与合规保障等方面的要求与实施要点。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院(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及其他具备临床诊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院内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平台的一体化规划、建设、改造与运行管理,也适用于医院集团、医联体牵头单位对成员单位开展一体化能力建设指导与协同治理的相关工作。对新建医院,本文件可用于顶层设计与分期实施;对存量医院,本文件可用于能力现状评估、差距分析、平台整合与能力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