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 GB14881 的规定。5 检验规则5.1 组批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配方、同一工艺生产的产品为一批,最大批量不得超过班产量。5.2 抽样5.2.1 出厂检验的样本应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1kg(不小于 6 个最小包装单位,用于净含量检 验的样本另计),分为两份,一份检测,一份备件。5.2.2 型式检验的样本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不少于 2kg(不小于 10 个最小包装单位, 用于净含量检验的样本另计),分为两份,一份检测,一份备件。5.3 检验分类5.3.1 出厂检验5.3.1.1 每批产品应按本标准检验,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明方可出厂。5.3.1.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净含量。5.3.2 型式检验5.3.2.1 型式检验为本标准规定 3.2、3.3、3.4、3.5 的全部项目5.3.2.2 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a) 原辅料来源、工艺有较大改变并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b) 停产 3 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