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

DB34/T 3321-2019安徽省

废止

标准状态

发布日期

2019-02-01

实施日期

2019-03-01

废止日期

2019-02-01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4/T 3321-2019

批准发布部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技术归口

安徽省水利厅

制修订

制定

标准分类

中国标准分类号

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标准类别

方法标准

标准分类

安徽省

标准层级

地方标准

备案信息

备案号

63992-2019

备案日期

2019-10-24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水生态文明城市评价准则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方法、指标和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评价工作,评价对象为安徽省境内市、县(市、区)城市建成区。

起草单位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池州市水务局、蒙城县水务局

起草人

夏小林、黄光谱、刘旦旦、张卫、汪邦稳、龙昶宇、张世杰、赵黎明、朱昊宇、张靖雨、袁先江、许浒、曹秀清、王旭光、章彭宇

DB34/T 3321-2019 相关专题

DB34/T 3321-2019 相似标准

标准号标准名称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SN/T 4943-2017食品级润滑油(脂)中多环芳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现行2017-11-07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