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类别 | 核心要求 | 合规底线 |
|---|---|---|
| 环保排放底线 | 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及总量必须满足国家及地方最新环保排放标准,CEMS系统需同步投入且数据真实有效。 | 严禁超标排放与数据造假,环保设施必须与主机同步运行。 |
| 安全运行红线 | 脱硫装置防火、防爆、防腐及防中毒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涉氨等危险区域须配置泄漏报警及应急联动装置。 | 杜绝重大安全环保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及设备财产安全。 |
| 设备可靠性要求 | 核心动设备及关键静设备的材质选择及性能参数必须满足设计工况要求,严禁使用淘汰落后设备。 | 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关键设备投运率须达规定指标。 |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DL/T 1668-2016 | 火电厂燃煤管理技术导则 | 现行 | 2016-12-05 | 2017-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