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30
2025-12-30
101205-2025
2025-09-01
本文件规定了电站隔爆型电动执行机构(以下简称电动执行机构)的性能规范、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由隔爆外壳“d”保护(防爆型式的其中一种)、设备类别为ⅡA、ⅡB、ⅡC三类,允许最高表面温度为85℃(温度组别:T6)~450℃(温度组别:T1),设备保护级别(EPL)为Gb级的电动执行机构的设计、制造及检验。
本文件起草单位:扬州电力设备修造厂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理工大学、东莞深燃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军、范勇、张宇、汤占峰、徐声云、许海洋、褚俊、周祥态、陈曦、方超、李小龙、李依泽、邓华平、秦渊。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GB/T 40460-2021 | 肥料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 现行 | 2021-08-20 | 2022-03-01 |
| DL/T 642-2016 | 隔爆型电动执行机构 | 废止 | 2016-01-07 | 2016-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