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
2018-11-27
2019-01-01
HJ 983-2018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
制定
z
01.040.13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环保标准
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
71628-2020
2020-04-04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铜、铝、铅、锌、镍、钴、锡、锑、汞、镁、钛等有色金属冶炼生产过程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独立的再生有色金属冶炼和二次资源综合回收等生产过程。执行GB 13223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HJ 888进行核算;执行GB 13271 的锅炉污染源源强按照锅炉的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核算。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HJ 983-2018 |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冶炼 | 现行 | 2018-11-27 | 2019-01-01 |
| DB53/T 1125-2022 | 铅锌冶炼企业雨水处理与回用规范 | 现行 | 2022-08-12 | 2022-11-12 |
| SN/T 4675.21-2016 | 出口葡萄酒中可溶性无机盐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现行 | 2016-12-12 | 2017-07-01 |
| SN/T 4588-2016 | 出口蔬菜、水果中多种全氟烷基化合物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 现行 | 2016-08-23 | 2017-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