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编号 | 核心要求 | 行业适用场景 | 执行准则 |
|---|
| 7.3.2 | 数据库应支持标准SQL语言,兼容主流数据库管理系统(如Oracle、PostgreSQL、MySQL 8.0以上) | 林业资源监测平台、生态评估系统、林政审批系统 | 系统开发阶段需提供数据库兼容性测试报告,包含语法解析率≥98%、事务处理成功率≥99.5% |
| 7.4.5 | 空间数据坐标系必须统一为CGCS2000,投影方式根据区域范围选择高斯-克吕格或墨卡托 | 森林资源清查、林地确权、生态红线划定 | 坐标转换需使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发布的标准转换参数,禁止手动修正坐标值 |
| 7.5.1 | 数据导入前必须进行数据清洗,剔除重复记录、异常值、缺失字段超过总字段数30%的记录 | 多源数据整合、历史档案数字化 | 清洗过程应记录清洗规则与结果,形成《数据清洗日志》,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
| 7.6.3 | 数据库版本变更必须提交变更申请表,经技术负责人与数据主管双签批准后方可执行 | 省级林业数据中心、国家级资源数据库 | 变更申请应包含变更原因、影响范围、回滚方案、测试结果,审批留痕存档 |
| 7.7.4 | 数据导出时必须附加水印信息,包括导出人、导出时间、用途说明、保密级别 | 对外数据共享、科研合作、政府信息公开 | 水印应嵌入数据文件头部,不可被轻易移除,且支持自动识别 |
| 7.8.2 | 数据库运行环境须部署在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的安全网络中 | 全国林业大数据平台、省级政务云节点 | 系统需通过等保测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渗透测试与漏洞扫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