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2130-2013 标准解读

LY林业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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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准下载站
发布时间:2026‑10‑12
1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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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基础术语释义

  • 红树林:指生长在热带、亚热带海岸潮间带,以红树植物为主形成的木本植物群落。在标准中特指受互花米草入侵威胁的原生红树生态系统,其界定范围包括滩涂、浅海等特定生境区域。该术语是确定保护与修复对象的空间基础,涵盖红树林湿地及其伴生物种构成的整体生态单元。
  • 米草属植物:指莎草科米草属(Spartina)植物的总称,标准重点针对的是外来入侵物种互花米草(Spartina alterniflora)。此类植物具有强大的繁殖能力和竞争性,会挤占本地红树林生存空间,改变潮沟水文状况。术语定义明确了防控对象的生物学分类属性及危害特征。
  • 防治区域:指根据互花米草分布现状、扩散趋势及周边红树林分布情况划定的实施控制措施的具体地理范围。划定需依据卫星遥感影像与实地调查数据,确保边界清晰。该术语界定了技术规程适用的作业空间,是编制技术方案与进行效果验收的法定空间单元。

二、专项技术术语解析

技术术语核心含义技术指标要求
清除率指治理后单位面积内米草属植物减少数量占治理前数量的百分比。用于量化评估单一技术手段的直接去除效果。标准要求不同生境下清除率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需结合人工拔除、机械刈割等实测数据计算。
再生抑制指采取物理或化学措施阻止残留根茎萌发新株的过程。侧重于长期控制而非一次性移除,防止植被反弹。需持续监测三个月以上,确认无明显幼苗萌发,再生植株密度低于每平米三株为达标。
  • 生态修复:指在完成米草属植物清除后,通过种植耐盐碱红树种子或苗木,恢复原有湿地结构与功能的过程。该术语强调系统性,不仅包含植被恢复,还包括底质改良、水文条件重构等综合措施,旨在重建生物多样性平衡。
  • 监测调查:指利用遥感技术、地面样方调查等手段,定期对防治区域内的植被覆盖变化、土壤理化性质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术语涵盖了数据采集的频率、方法精度及信息管理系统要求,是动态调整防治策略的科学依据。

三、易混淆术语区分

对比维度清除铲除
操作深度主要移除地上部分及部分表层根系,适用于大面积快速控制,成本较低但复发风险较高。彻底移除地下根茎系统直至深层土壤,适用于小面积精准治理,成本高但长期效果好。
适用场景适用于互花米草密集区初期压制或地形复杂难以深挖区域。适用于红树林核心保护区周边及水源涵养关键节点。
  • 覆盖率与密度之辨:前者描述植被投影面积占总调查面积的比率,反映空间占用情况;后者指单位面积内的个体株数,反映种群繁殖强度。在验收时,二者需结合判读,仅清除地上部分可能降低覆盖率但密度未必下降。
  • 防治与治理之异:“防治”涵盖预防与治理双重含义,强调事前预警与事后干预的结合;“治理”则更侧重于对已发生入侵问题的处置行动。在文书撰写中,项目立项阶段多用“防治”,施工阶段侧重“治理”,二者不可随意替换以免影响责任界定。

四、术语应用规范

  1. 文书表述统一性:所有技术方案、合同文本及验收报告必须严格采用标准规定的术语全称,禁止使用“除草”、“清理红树林”等非专业口语化简称。涉及数据指标时,必须注明计量单位与统计口径,确保《防治方案》与《竣工验收单》术语一致。
  2. 现场标识规范性:在施工区域设立的警示牌、界桩及操作说明中,应使用标准术语进行标注。例如标明“互花米草控制作业区”而非“除草区”,确保作业人员明确任务性质及生态保护要求,避免因概念模糊导致的误操作。
  3. 核验判定严谨性:第三方检测机构在进行效果核查时,依据术语定义的阈值进行判定。对于处于临界值的样本,应依据标准附录中的具体测量方法进行复核,不得主观臆断。若发现术语使用不规范导致的数据歧义,该批次数据视为无效并需重新采集。
注:本标准术语解释仅适用于红树林生态系统管理范畴,涉及其他湿地类型时应参照相应行业标准执行,严禁跨领域套用造成技术规范混淆。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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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标准名称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LY/T 2130-2013红树林控制米草属植物技术规程现行2013-03-15201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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