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对矿用显示器领域内容易产生歧义的相近术语进行严格界定与边界划分。
| 术语名称 | 核心含义 | 适用边界 |
|---|---|---|
| 本安型显示器 | 限制电路能量,确保任何状态下的电火花均不足以引爆瓦斯。 | 适用于高瓦斯矿井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危险区域。 |
| 隔爆型显示器 | 通过高强度外壳承受内部爆炸,防止引发外部环境爆炸。 | 适用于体积较大、功耗较高且不满足本安限制的显示设备。 |
| 防护等级IP | 设备外壳防固体异物侵入与防水侵入的量化标准。 | 井下显示器通常需满足IP65及以上,确保防尘抗水。 |
| 防爆等级Ex | 综合防爆型式、设备类别、气体组别及温度组别的完整标识。 | 用于明确设备允许使用的具体爆炸性环境类型。 |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DL/T 632-1997 | 模拟屏数字显示器通用技术条件 | 现行 | 1997-11-28 | 1998-05-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