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术语 | 定义要点 | 应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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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隐患 | 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 判定时需同时考虑客观状态与管理漏洞,不可仅以设备表观完好作为无隐患依据。 |
| 重大隐患 |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 判定需结合工程规模、运行阶段及周边环境综合评估,不得简单套用条文。 |
| 隐患判定主体 | 包括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运行管理单位及受委托的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 | 不同主体在不同阶段承担相应责任,判定结果需经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 |
标准第3.4条明确:“隐患等级应动态调整”,即同一隐患在不同工况、不同时间节点下可能变更等级,要求建立周期性复评机制。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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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L/T 2141-2020 | 燃煤电厂锅炉烟气超净电袋复合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 现行 | 2020-10-23 | 2021-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