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术语 | 定义要点 | 标准条款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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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煤厚 | 指煤层中镜质组含量≥40%、灰分≤25%、厚度≥0.3 m的连续煤分层累计厚度 | 第3.2条 |
| 含气饱和度 | 煤层实测含气量与等温吸附曲线兰氏体积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 第3.5条 |
| 开发适宜性 | 综合地质条件、工程技术适应性及经济可行性对煤层气选区开发潜力的分级判别结果 | 第3.8条 |
| 资源丰度 | 单位面积控制范围内煤层气资源量,单位为10⁸ m³/km² | 第3.6条 |
第3.1条明确“煤层气”系指赋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非常规天然气,排除高氮、高二氧化碳等非烃类富集气藏。
第2章所列引用文件(如GB/T 23598、DZ/T 0216等)为本标准应用不可或缺的配套技术依据,凡注日期引用文件仅该版本适用。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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