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1145-2023 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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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准下载站
发布时间:2026‑08‑22
1533 字
阅读约 6 分钟

一、标准整体架构与篇章体系

  • NB/T 11145-2023《煤层气勘探开发选区地质评价方法》共设8章及附录,结构层次清晰,逻辑递进严谨。
  • 第1章至第3章为通用性内容,依次规定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构成标准应用基础。
  • 第4章明确选区地质评价基本原则与工作流程,确立“资料收集—地质条件分析—资源潜力评价—开发适宜性分级”的技术路径。
  • 第5章聚焦地质条件评价,细化构造特征、煤层发育、含气性、储层物性、水文地质等要素的评价指标与方法。
  • 第6章规定资源潜力评价方法,包括资源量计算参数选取、类比法与体积法应用条件及不确定性分析要求。
  • 第7章提出开发适宜性分级标准,依据地质条件、工程可实施性及经济可行性划分Ⅰ、Ⅱ、Ⅲ类选区。
  • 第8章为成果提交要求,规范评价报告编制内容与图件格式。附录A为资料清单,附录B为评价指标参考值表,属资料性附录。

二、强制性核心条款分级

  1. 地质资料完整性要求(第4.2条):选区评价必须基于系统收集的区域地质、地震、测井、试井、煤质及水文资料,缺失关键数据不得开展正式评价。
  2. 煤层厚度下限约束(第5.2.1条):单层煤厚小于0.8 m或累计有效煤厚小于3.0 m的区域,不得划入Ⅰ类或Ⅱ类开发选区。
  3. 含气量门槛值(第5.3.2条):煤层实测含气量低于8 m³/t的区块,禁止纳入Ⅰ类选区;低于5 m³/t者不得列为Ⅱ类及以上。
  4. 资源量计算合规性(第6.3.1条):采用体积法计算资源量时,必须使用经校正的煤层密度、含气量及面积参数,禁止直接套用未经验证的经验值。
  5. 开发适宜性分级刚性边界(第7.2条):Ⅰ类选区必须同时满足构造简单、煤层稳定、含气量≥12 m³/t、渗透率≥0.1 mD、地下水动力条件有利五项条件;任一不满足即降级处理。

三、推荐性优化条款解读

  • 多参数耦合评价模型(第5.5条):鼓励采用主成分分析、模糊综合评判等方法整合构造、储层、水文等多维参数,适用于地质条件复杂、单一指标难以判别的过渡带选区。
  • 动态资料补充机制(第4.4条):建议在初步评价后引入排采试验、微地震监测等动态数据修正静态模型,适用于已开展先导试验的区块,可提升Ⅱ类向Ⅰ类升级的准确性。
  • 类比法参数本地化(第6.2.3条):推荐在缺乏直接测试数据时,优先选用同盆地、同煤阶邻区参数进行类比,并对温压条件、埋深差异进行校正,适用于新区快速筛选阶段。
  • 经济阈值弹性调整(第7.3条):允许根据区域开发成本、气价预期等因素,在满足地质底线前提下适度调整Ⅱ、Ⅲ类选区边界,适用于低气价周期下的项目优选。

四、通用基础条款说明

术语定义要点标准条款位置
有效煤厚指煤层中镜质组含量≥40%、灰分≤25%、厚度≥0.3 m的连续煤分层累计厚度第3.2条
含气饱和度煤层实测含气量与等温吸附曲线兰氏体积之比,以百分数表示第3.5条
开发适宜性综合地质条件、工程技术适应性及经济可行性对煤层气选区开发潜力的分级判别结果第3.8条
资源丰度单位面积控制范围内煤层气资源量,单位为10⁸ m³/km²第3.6条
第3.1条明确“煤层气”系指赋存于煤层及其围岩中以甲烷为主要成分的非常规天然气,排除高氮、高二氧化碳等非烃类富集气藏。

第2章所列引用文件(如GB/T 23598、DZ/T 0216等)为本标准应用不可或缺的配套技术依据,凡注日期引用文件仅该版本适用。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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