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维度 | 具体措施 |
|---|---|
| 技术衔接 | 将本标准与NB/T 11568.1—2024《通用要求》联动执行,统一校验标识格式、证书模板及不合格设备处置流程。 |
| 设备管理 | 建立虹吸筒专属台账,关联校验计划提醒系统,实现到期自动预警;对高频使用项目配置备用设备以保障试验连续性。 |
| 能力建设 | 组织专项培训,重点讲解容积水值修正计算、密封失效判据及虹吸临界高度实测技巧,提升一线人员实操准确性。 |
| 质量控制 | 在岩土试验报告中强制注明虹吸筒设备编号及最近校验有效期,作为数据溯源依据;监理单位应抽查校验证书有效性。 |
标准第7.2条明确:“校验不合格的虹吸筒不得用于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测数据。”该条款强化了设备状态与数据法律效力的直接关联,要求实验室建立快速隔离与维修验证机制。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SL/T 31.1-2025 | 水利水电工程岩土渗透性原位试验规程 第1部分: 钻孔压水试验 | 现行 | 2025-09-29 | 2025-12-29 |
| SL/T 31.2-2025 | 水利水电工程岩土渗透性原位试验规程 第2部分: 注水试验 | 现行 | 2025-09-29 | 2025-12-29 |
| SL/T 31.3-2025 | 水利水电工程岩土渗透性原位试验规程 第3部分: 钻孔抽水试验 | 现行 | 2025-09-29 | 2025-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