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42090-2025 标准解读

NB能源标准信息

现行

一、标准实施时效说明

NB/T 42090-2025《电化学储能电站监控系统现场验收试验规程》于2025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扩建的电化学储能电站监控系统的现场验收试验工作,生效边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基准,即合同签订日期在2025年6月1日之前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需按照原标准执行;合同签订日期在此之后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验收。

  • 正式实施时间:2025年6月1日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日
  • 生效边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新旧标准过渡规则

在过渡期内(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新旧标准将并行执行。在此期间,对于已完成设计或采购但尚未开始施工的项目,应根据合同约定选择适用标准;若合同未明确,则优先采用本标准。对于已开工但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若项目设计文件依据旧标准编制,则验收阶段需补充符合新标准的测试报告。
  2. 若项目设计文件依据新标准编制,则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验收。
  3. 过渡期内,各级验收机构需同时具备新旧标准的执行能力,并确保验收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适用优先级: 新标准优先于旧标准,但涉及重大工程变更时需经建设方、设计方、监理方共同确认。


三、存量业务整改要求

针对存量项目,本标准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 存量项目中已通过验收但存在不符合新标准条款的情况,应在下一次维护或升级时进行整改。
  • 存量项目中未通过验收的,需按照新标准重新开展验收工作。如因设备或系统原因无法满足新标准,应更换或改造相关设备。
  • 存量资料中未包含新标准要求的内容,应在档案更新时补充完整。
  • 存量业务中涉及的监控系统功能缺失或性能不足的,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后,需提交整改报告及复验合格证明,作为后续运维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增量业务执行准则

自2025年6月1日起,所有增量业务必须严格按照本标准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类别执行标准合规要求
新建项目NB/T 42090-2025全面执行新标准的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硬件配置、软件功能、通信协议及试验方法。
改扩建项目NB/T 42090-2025新增部分需完全符合新标准,原有部分如不符合新标准,需同步整改至符合要求。
设计与采购NB/T 42090-2025设计文件需包含新标准要求的所有内容,采购清单应明确列出符合新标准的产品型号和技术参数。
验收与运维NB/T 42090-2025验收环节需全面覆盖新标准的试验项目,运维单位需建立基于新标准的管理制度。

增量业务的执行过程中,各级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确保所有项目均符合新标准要求,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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