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47-2018 标准解读

NY农业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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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准下载站
发布时间:2026‑08‑13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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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准整体架构与篇章体系

  • NY/T 347-2018《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标准共设6章,依次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行驶证分类、行驶证内容与格式、行驶证制作与管理。
  • 第1章“范围”明确本标准适用于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核发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的设计、印制、填写及使用管理。
  • 第2章列出GB/T 9704、GA/T 2000.3等12项规范性引用文件,构成技术依据基础。
  • 第3章界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等核心术语,统一概念边界。
  • 第4章按机型将行驶证划分为两类:拖拉机行驶证、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并规定不得混用。
  • 第5章详述行驶证正面与背面所载信息项、排列顺序、字体字号、尺寸规格及防伪要素。
  • 第6章规范证件基材、印刷工艺、签注流程、档案留存及换补程序等管理要求。

二、强制性核心条款分级

  1. 证件唯一性与法定效力条款(强制Ⅰ级)
    • 第5.1条:行驶证实行“一机一证”,编号全国唯一,严禁伪造、变造、转借或冒用。
    • 第6.4条:行驶证须由县级以上农机监理机构依法核发,非授权单位制发无效。
  2. 信息完整性与准确性条款(强制Ⅱ级)
    • 第5.2条:正面必须包含号牌号码、所有人、住址、品牌型号、发动机号、底盘/车架号、注册日期、发证机关印章等8项核心字段,缺一不可。
    • 第5.3条:背面检验记录栏须按年度如实签注检验结果,未检验或不合格不得签章。
  3. 物理规格与防伪要求条款(强制Ⅲ级)
    • 第5.5条:证件尺寸为85.6 mm × 54.0 mm,误差不超过±0.5 mm。
    • 第6.1条:基材须采用聚酯复合膜,具备紫外荧光、微缩文字、安全线等至少三项防伪特征。

三、推荐性优化条款解读

  • 电子化信息扩展(推荐条款5.6):鼓励在证件预留区域嵌入二维码或芯片,关联农机监管平台数据,便于移动终端查验。适用于信息化建设先行地区及大型农机合作社。
  • 多语言标注(推荐条款5.4):在民族自治区域或跨境作业区域,可同步标注少数民族文字或通用外语,提升证件可读性与国际兼容性。
  • 检验提醒机制(推荐条款6.5):建议发证机关通过短信、APP推送等方式提前30日通知所有人办理年度检验,降低逾期风险,适用于数字化服务能力较强的监理机构。
  • 环保材料应用(推荐条款6.2):提倡使用可降解复合基材,在保障防伪性能前提下减少环境负荷,优先用于生态农业示范区试点项目。

四、通用基础条款说明

条款编号术语/定义释义要点
3.1拖拉机指用于牵引、推动、驱动农具进行农田作业的自走式动力机械,含轮式、履带式、手扶式,不含运输型变型机。
3.2联合收割机指能一次完成谷类作物收割、脱粒、清选等作业的自走式收获机械,含全喂入、半喂入类型。
3.3行驶证由农机监理机构核发,证明农业机械注册登记状态及允许上路作业资格的法定凭证,不替代操作证件。
4.1证件分类依据按注册机型严格区分证件类型,拖拉机不得申领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反之亦然;多功能一体机按主要功能归类。
5.7签注规范所有手写内容须使用黑色碳素墨水,字迹清晰无涂改;打印内容分辨率不低于300 dpi,字体为仿宋_GB2312。
注:本标准中“应”表示强制要求,“宜”表示推荐做法,“可”表示允许选项,术语使用严格遵循GB/T 1.1—2009规定。

  • 标准引用文件中的GA/T 2000.3《公安信息代码 第3部分:机动车类型代码》仅用于号牌类别编码参照,不改变农机行驶证独立管理体系。
  • 发动机号与底盘/车架号须与出厂合格证、购置发票一致,差异超过3位字符视为信息不符,触发复核程序。
  • 注册日期指农机监理机构完成注册登记业务的签发日期,非购置或生产日期,作为检验周期起算基准。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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