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4157-2022 标准解读

NY农业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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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准下载站
发布时间:2026‑08‑13
920 字
阅读约 4 分钟

一、标准整体架构与篇章体系

  • 范围与规范性引用:界定标准适用的农作物种类及测算场景,明确引用的基础统计与农业调查规范。
  • 术语和定义:确立秸秆产生量、可收集量、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等核心概念边界。
  • 基本原则:规定测算工作需遵循的科学性、代表性、可操作性及数据可追溯原则。
  • 测算方法:构建基于草谷比法和实地采样法的秸秆产生量测算模型,以及基于可收集系数的可收集量测算模型。
  • 数据收集与处理:规范样本采集、数据记录、异常值剔除及结果修约规则。

二、强制性核心条款分级

  1. 测算底线约束:秸秆产生量测算必须采用标准规定的草谷比法或实地采样法,严禁使用未经论证的经验估值替代法定测算模型。
  2. 样本采集合规:实地采样必须在农作物收获期进行,采样点布设必须覆盖不同地形、土壤类型及种植模式,样本数量应满足统计学显著性要求。
  3. 公式应用强制:秸秆产生量计算公式中,农作物经济产量数据必须来源于法定统计部门或规范测产,草谷比参数必须采用标准附录规定值或实测值。
  4. 数据真实性红线:所有测算原始数据、采样记录及计算过程必须建档保存,确保数据全链条可追溯,严禁伪造、篡改测算基础数据。

三、推荐性优化条款解读

  • 抽样方案优化:在满足基础样本量前提下,推荐采用分层抽样与系统抽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升区域秸秆资源测算的空间代表性与精度。
  • 参数动态校正:鼓励结合当地气象条件、品种更替及栽培技术变革,对标准附录中的基准草谷比和可收集系数进行区域性实测校正。
  • 多源数据融合:推荐将遥感监测数据、农业机械化作业数据与地面采样数据相融合,构建多维度交叉验证机制,降低单一数据源偏差。
  • 信息化管理应用:建议依托农业资源环境信息平台,建立秸秆资源测算数据库,实现测算过程的数字化管理与结果的动态更新。

四、通用基础条款说明

术语名称条款释义应用指向
秸秆产生量农作物在收获期地上部分除经济产量外的生物量总和。评估区域秸秆资源理论总规模的基础指标。
秸秆可收集量在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可从田间实际收集利用的秸秆数量。指导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及产业化利用规划。
草谷比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与其经济产量的质量比值。基于经济产量推算秸秆产生量的核心转换参数。
可收集系数秸秆可收集量与秸秆产生量的比值。剔除留茬、收集损耗等因素后的资源可利用折减系数。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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