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维度 | 核心指标与实操控制点 |
|---|---|
| 数据分类分级 | 依据数据遭破坏后的影响程度,将农业数据划分为核心、重要、一般三个级别。实操中需建立动态目录,对种质资源、耕地红线等核心数据实施最高等级加密与访问控制。 |
| 全生命周期管控 | 采集端需验证物联网设备身份与数据防篡改;传输端强制使用国密算法加密通道;存储端落实异地灾备与逻辑隔离;处理与交换环节推行数据脱敏与隐私计算技术。 |
| 技术防护体系 | 要求部署边界防护、入侵检测与数据防泄漏系统。针对农业云平台,需实现多租户数据逻辑隔离与细粒度权限管控,确保云端数据资产安全。 |
农业大数据安全管理应遵循合法正当、权责一致、分类分级、最小必要的核心原则,确保数据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的安全可控。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NY/T 4061-2021 | 农业大数据核心元数据 | 现行 | 2021-12-15 | 2022-06-01 |
| NY/T 3574-2020 | 肟菌酯原药 | 现行 | 2020-03-20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