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 1688.10-2021 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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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准下载站
发布时间:2026‑09‑03
1745 字
阅读约 6 分钟

一、核心基础术语释义

  • 光收发合一模块:集成光发射与光接收功能于一体的光电转换器件,支持双向光信号传输,符合YD/T 1688.10-2021中规定的封装形式、接口电气特性及光功率规范。
  • GPON:吉比特无源光网络,遵循ITU-T G.984系列标准,下行速率为2.488 Gbit/s,上行速率为1.244 Gbit/s,采用时分复用接入机制。
  • XGS-PON:10吉比特对称无源光网络,遵循ITU-T G.9807.1标准,上下行速率均为9.953 Gbit/s,支持更高带宽与更长传输距离。
  • 光线路终端(OLT):部署于运营商中心机房,作为xPON系统的核心控制节点,负责光信号的调制、分发与接收,管理多个光网络单元(ONU)的接入。
  • 共存:指GPON与XGS-PON两种技术在同一物理光纤网络中并行运行,共享同一根主干光纤与分光器,通过波长隔离实现信号互不干扰。

二、专项技术术语解析

  1. 上行波长范围:指光收发合一模块在接收ONU上行信号时所允许的光波长区间,GPON为1260–1360 nm,XGS-PON为1260–1360 nm,共存模块需同时支持此区间内两种信号的接收。
  2. 下行波长范围:指模块向ONU发送下行信号的光波长区间,GPON为1480–1500 nm,XGS-PON为1575–1580 nm,共存模块须具备双波长独立发射能力。
  3. 光功率预算:指模块在指定传输距离与分光比下,允许的最大光损耗值,共存OLT模块需满足GPON≥29 dB、XGS-PON≥30 dB的最小预算要求。
  4. 消光比:逻辑“1”与逻辑“0”状态下的光功率比值,GPON要求≥10 dB,XGS-PON要求≥12 dB,共存模块需分别满足各自协议的最低消光比指标。
  5. 接收灵敏度:模块在误码率≤1×10⁻¹⁰条件下可识别的最小平均接收光功率,GPON为-28 dBm,XGS-PON为-29 dBm,共存模块需同时达到两项指标。

三、易混淆术语区分

术语对差异点适用边界
共存 vs. 兼容共存指两种技术在同一物理层并行运行;兼容指模块可支持多种协议但未必同时激活。本标准仅规范“共存”,要求模块必须同时使能GPON与XGS-PON通道,非仅协议兼容。
下行波长范围 vs. 发射波长波长范围为允许的光谱带宽区间;发射波长为实际工作中心波长。模块发射波长必须位于规定范围内,且偏离中心波长不得超过±2 nm。
光功率预算 vs. 最大传输距离光功率预算是理论损耗容限;最大传输距离是受光纤衰减、色散、分光比共同影响的工程值。光功率预算为设计依据,最大传输距离需结合实际光纤参数计算,不得直接等同。
接收灵敏度 vs. 过载光功率接收灵敏度为最小可识别光功率;过载光功率为导致误码骤增的最大接收光功率。模块工作光功率必须介于接收灵敏度与过载光功率之间,二者共同构成动态接收范围。

四、术语应用规范

  • 在技术规格书、采购文件与验收报告中,“光收发合一模块”不得简化为“光模块”或“收发器”,必须使用标准全称。
  • 涉及波长参数时,必须明确标注“下行波长范围”或“上行波长范围”,禁止使用“发送波长”“接收波长”等非标准表述。
  • 光功率指标必须注明测量条件,如“在-28 dBm接收灵敏度下,误码率≤1×10⁻¹⁰”,不得仅写“灵敏度-28 dBm”。
  • “共存”仅用于描述GPON与XGS-PON在同一OLT模块内并行工作的场景,不得用于描述不同厂商设备间的互通性。
  • 消光比、接收灵敏度、过载光功率等指标必须引用YD/T 1688.10-2021附录A中的测试方法,不得采用其他标准或自定义方法替代。
  • 所有检验报告中,术语单位必须使用国际单位制,如dBm、nm、Gbit/s,禁止使用“dbm”“纳米”“Gbps”等非规范写法。

本解读严格依据YD/T 1688.10-2021标准文本,术语定义与应用规范均源自标准原文,未作扩展或主观引申。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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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标准名称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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