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编号 | 条款内容 | 技术释义 |
|---|---|---|
| 第3.1条 | “中文仿冒域名” | 指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域名:① 含至少一个中文Unicode字符;② 与权威白名单域名存在至少一对映射字符(见附录B);③ 字符序列级编辑距离≤2且语义混淆度≥0.65(按附录C.2公式计算)。 |
| 第3.5条 | “检测置信度阈值” | 指判定结果为“是仿冒”的最小confidence_score值,标准默认设为0.75,该值可配置但不得低于0.60或高于0.90,以平衡检出率与误报率。 |
| 第4.1条 | “检测对象” | 特指经DNS解析后获得的完整FQDN字符串中,从左至右首个含中文字符的标签及其右侧连续标签(最多两个),例如“网银.中国”检测“网银”,“支付.安全.中国”检测“支付”与“安全”。 |
| 第5.2条 | “预处理” | 包括:① Punycode解码;② 全角ASCII字符转半角;③ 连续空白符归一化为单空格;④ 移除末尾句点(.);⑤ 不执行任何拼音/繁简转换。 |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YD/T 1142-2005 | IP电话网守设备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 现行 | 2005-12-26 | 2006-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