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领域 | 执行重点 | 落地准则 |
|---|---|---|
| 金融数据共享 | 强化客户隐私保护与监管报送一致性 | 平台需对接央行征信系统接口规范,确保数据脱敏后仍满足风控建模需求;建立数据使用后评估机制。 |
| 医疗健康数据流通 | 落实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与伦理审查 |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73条执行去标识化,临床研究类数据流转须附伦理委员会审批编号。 |
| 工业互联网平台 | 保障设备数据权属清晰与实时性 | 明确传感器数据采集归属权,设置数据保鲜期阈值,超期数据自动冻结或归档。 |
| 政务数据开放 | 推动跨部门数据目录统一与权限联动 | 接入国家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体系,实现“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开放目录按年度发布更新。 |
所有应用场景下,平台运营方应设立独立的数据合规官岗位,负责监督流通全过程是否符合YD/T 4386-2023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留存履职记录备查。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YD/T 3511-2019 | 灾备数据去重系统技术要求 | 现行 | 2019-11-11 | 2020-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