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加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5.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5.3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及时修订相关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特种设备使用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在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其他应当修订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