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的工作组织、技术方法、预警产品制作、发布和响应对策,有序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本标准适用于气象因素(主要为降水)引发的地质灾害区域气象风险预警工作,预警对象为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其他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预警和其他类型的地质灾害预警也可参考。本标准规定的预警业务适用于国家级、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工作,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和其他行业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业务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本标准未涵盖的相关预警内容,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