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0.1专项设计应在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基础上进行。专项设计文件可由施工图设计单位设计,也可由具备专项设计能力的其他单位设计并经施工图设计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3.0.2专项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1图纸目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专项设计总说明;2专项设计图纸,主要包括布置图、节点详图、预制构件加工图、施工装配图、金属件加工图;3涉及预制构件脱模吊装、翻转、运输、堆放、施工安装等阶段的计算书。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件,但应归档保存。3.0.3专项设计应满足建筑、结构、设备和装修等各专业以及构件制作、运输和施工等各环节的综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