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室的分类和建筑选址、总平面布置、实验室建筑、实验室布局、装饰装修、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供气系统、智能化和信息化、实验室标识、安全与防护、节能、环保、检测与验收等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科研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检验检测机构等新建、改建和扩建实验室的设计与建设。 本文件不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动物设施与环境的设计与建设。 实验室按学科和用途有不同分类,不同类型实验室的设计与建设既有需要共同遵循的通用要求,又有各自类型的特定要求,因此T/SLEA 1011拟由五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通用的技术要求。 第2部分:化学实验室。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化学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特殊技术要求。 第3部分:物理实验室。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物理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特殊技术要求。 第4部分:生物实验室。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生物实验室设计与建设的特殊技术要求。 第5部分:专业实验室。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专业实验室(如电子显微镜实验室、核磁共振仪实验室、高精度电子天平实验室、恒温恒湿实验室、人工气候室、细胞室、二噁英实验室、防屏蔽防磁防静电实验室等)设计与建设的特殊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