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全自动运行线路初期运营前,信号、车辆、综合监控、通信及站台门等设施设备的功能和运营管理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要求。本规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全自动运行新建和改扩建线路投入初期运营的技术条件的认定。3. 1全自动运行系统 Fully automatic operation system。运行在有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或无人值守的全自动运行下的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蠕动模式Creep automatic mode; CAM运行模式下,当车辆发生网络故障、或信号与车辆牵引/制动接口故障时,由控制中心人工确认后,采用备用接口在信号系统的防护下直接控制车辆的牵引制动系统低速运行至站台的运行模式。远程限制驾驶模式 Remote speed restrictive mode; RSRM全自动运行模式下,当列车丢失定位后,通过中心远程操作,授权列车自动限速运行的一种驾驶模式,用于列车重新获得定位后恢复全自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