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6.1 总则6.1.1 企业商业秘密的管理应由商业秘密保护委员会或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6.1.2 企业应制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明确商业秘密的定密、隐秘、解密、销秘等工作的准则或程序。6.1.3 企业应按照规定准则或程序对商业秘密的定密、隐秘、解密、销秘等过程实施管理,并保留过程管理的成文信息。6.2 定密6.2.1 定密范围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应界定其商业秘密的定密范围,定密范围宜考虑以下方面:a) 与技术有关的结构、原料、组分、配方、材料、样品、样式、植物新品种繁殖材料、工艺、方法或其步骤、算法、数据、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等技术信息;b)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创意、管理、销售、财务、计划、样本、招投标材料、客户信息、数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