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5基本要求5.1申请主体要求a) 依法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设立的企业法人,成立满2年以上,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法行为以及失信行为;b)具有有效的软件企业评估证书或者满足软件企业评估规范的标准条件;c) 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信息技术服务为其主要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来源,并正常运营;d)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具有相关资质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服务;e)具有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相应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f)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5.2 企业规模要求企业规模要求如下:a) 企业应以核心关键技术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增强发展能力,不断做大企业营收规模;b) 企业应增强持续成长能力,保持收入规模平均增长率不低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c) 企业上一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注:行业平均水平数值由工信部发布的软件产业统计数据(江苏省)计算得出。5.3 企业经营能力要求企业经营能力要求如下:a) 企业近2个年度均不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