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要求 第3部分:个人权利响应

Requirements for network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 of minors—Part 3:Individual rights response

T/TAF 238.3-202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现行

更新日期:2026-07-12

标准状态

发布日期

2025-02-10

实施日期

2025-02-10

基础信息

标准号

T/TAF 238.3-2025

包含专利

否

标准分类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030

标准层级

团体标准

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主要针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响应用户个人权利的要求,包括用户的查阅权、复制权、更正权、删除权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用户的合法权利。本文件适用于规范个人信息处理者响应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要求,同时也适用于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开展自评估或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

起草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荣耀终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华为终端有限公司、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周裕亮、许依榕、傅山、冯金金、刘陶、李腾、付艳艳、落红卫、谷晨、任资政、邹庆、赵晓娜、李辰淑、李培、刘艾婧、阮玲宏、廖超豪、宋宏宇、肖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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