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3 基本要求3.1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生产条件和产品应符合GB19304和GB19298的要求。3.2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和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除外),其监测项目应满足GB5749中4.1.9表1的要求。3.3桶装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源水水质应符合GB8537中3.3(锰、耗氧量除外)、3.4、3.5的规定。3.4其他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8 设施与设备除应符合GB14881第5章和GB19304第8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条款要求。8.1单条生产线生产能力应达到600桶/小时以上。8.2水处理能力应达到15T/小时以上。8.3臭氧机配置应为3.4g/小时以上。8.4采用自动化喷码设备、自动上盖设备。8.5空桶的内部清洗消毒设备为连续自动化设备,至少包括预清洗、洗涤剂清洗、消毒剂清洗、水冲洗、成品水冲洗等不少于10个清洗消毒工位(含沥干工艺)(工位具体确定方法参考附录A)。8.6采用过滤除菌工艺的应每年更换一次反渗透膜。9 库房要求9.1成品库面积应达到400m2以上。9.2包装桶存放面积应达到200m2以上。10 产品检验除符合GB14881第9章、GB19304第12章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0.1企业每次生产过程中应对半成品臭氧浓度进行监控,其臭氧溶解度控制在0.3mg/L以下。10.2产品应存放24小时后方可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