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包括8部分和3个附录。1. 本标准第1部分规定了标准应用范围,主要适用于采用木材或其他木质材料作为主要材料的室内木质门和入户木质门的绿色评价。2.本标准第2部分规定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含了22个引用标准,5个法律法规。3.本标准第3部分规定了各种术语及其定义,其中列举了标准中所涉及的名词和专有术语。4.本标准第4部分规定了产品分类,分别按木质门材料构成、按木质门表面涂饰和按木质门结构三个角度出发,将木质门分为7小类。5.本标准第5部分规定绿色木质门的评价要求。这部分内容将评价要求分为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两部分。基本要求部分对产品质量、安全和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及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进行了规定。企业首先满足节能环保法规,污染排放应达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最高要求;其次,产品绿色性能的获得不应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企业应兼顾产品的绿色和质量性能,产品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的要求;最后,企业应具有健全。完善的环境和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以及对生态环境和产品质量负责。根据产品周期各阶段所涉及的非绿色因素的特点,将评价指标要求划分为一级指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