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功能要求4.1安全要求安全要求包括基本安全、信息技术安全以及烹饪安全三部分。其中,器具应满足基础安全、信息技术安全的要求后,方可进行其它要求的评价。4.1.1基本要求器具应当满足GB 16410-2014、GB 30720-2014中的安全要求。4.1.2信息技术安全器具具有联网模块、远程控制终端(APP)或远程管理模块(云)等功能时,应满足T/CAS 290-2017附录C中所规定的等级要求。4.1.3烹饪安全器具在烹饪过程中具有防干烧等保障安全的功能。4.2便捷性器具在使用过程中,应能通过智能化手段减少烹饪过程的人为参与的难度、步骤等。从电池低电量提醒、烟灶联动、食谱管理、自定义烹饪参数、离锅小火、OTA功能等方面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