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1整车4.1.1车辆的设计、制造、检验除应满足本文件标准的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4.1.2车辆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4.1.3 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有制造厂合格证,经整车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所有自制零部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装配。4.1.4加速行驶时车外最大允许噪声应符合GB1495的规定。4.1.5 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1589的规定。4.1.6 车辆的外部照明及信号装置的数量、位置和光色应符合GB4785的规定。4.1.7车辆动力性应能满足原底盘的规定。4.1.8车辆侧倾稳定角应符合GB725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