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4.1.1 农药制造信息系统的设计应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实用、开放扩展、技术先进、集成优化的原则,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应采用模块化、标准化的系统结构,支持灵活配置、功能扩展和性能提升,以及可持续的业务流程重组。b)应满足业务需求,并应注重实效、投资合理。c)应采用行业内有成功应用案例的、商品化的国内外成熟产品和开放的、商品化的系统及集成平台。4.1.2 农药制造信息系统应作为企业或工厂规划设计与工程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应与工艺、仪表、电信等专业的设计相互协调。4.1.3 农药制造信息系统应总体规划、分步实施。4.1.4 农药制造信息系统设计的阶段,应包括下列内容:应进行预可行性研究与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总体目标,基本构成和基本功能;提出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条件;完成系统的规划设计,为决策提供依据。在此基础上,确定设计范围,原则与标准,确定系统的目标和总体架构以及主要功能与性能,并确定运维模式及组织、岗位和定员,再进一步对各系统极其构成部分进行确定,如系统间接口和集成方法,最后确立整个系统设计的具体方案,并完成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