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宽度为 25 mm~320 mm 由聚酯、聚酰胺和聚丙烯合成纤维材料制成的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可查询记录、 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证书、质量承诺。本标准适用于一般材料和物品提升作业的一般用途合成纤维扁平吊装带(以下简称吊装带)。本标准不适用的提升作业包括:提升人、有潜在危险的物品,如:熔融的金属、酸、玻璃板、易碎物品、核反应堆、以及特殊环境下的提升作业。本标准的吊装带适用于在以下温度范围内使用和贮存:a) 聚酯、聚酰胺: -40 ℃~100 ℃;b) 聚丙烯: -40 ℃~80 ℃。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应最大限度减少附录 A 中列出的失效,列出的失效是在按照制造商或授权代表规定的说明和技术规范使用吊装带时,可能产生的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