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基准:光伏设施不得破坏农业生产条件,组件布置须满足农作物光饱和点需求,保障农机通行与作业空间。
| 核验项目 | 合格判定指标 | 标准化验收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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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伏系统效能 | 系统效率(PR)不低于80%,组件安装倾角偏差不超过±1°,接地电阻小于4Ω。 | 采用无人机红外热成像扫描全站,抽取5%组串进行IV曲线测试与绝缘阻抗测试。 |
| 农业复合度 | 实际农业种植面积占比不低于光伏场区总面积的85%,农作物成活率及覆盖率须达到90%以上。 | 现场实地测量种植边界,结合卫星遥感影像核对种植面积,抽样检测农作物生长指标。 |
| 生态环境影响 | 水土流失治理达标率100%,施工临时占地复垦率100%,无重金属超标。 | 查阅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现场取样送检土壤理化性质,核查复垦植被生长状况。 |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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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D/T 1669-2016 | 离网型通信用风/光互补供电系统 | 现行 | 2016-01-15 | 2016-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