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数字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本内容,提出了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过程和规范化要求,可为数字化建设项目立项提供指导。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化建设相关项目立项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过程。由于数字化建设项目投资一般较小,投资不超过3000万元的数字化建设项目,原则上可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2.1数字化建设 digital project construction数字化建设是指利用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计算机等为主要承载依托、以实现特定功能为目标的系统性设施建设活动。数字化建设项目一般统称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