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1613-2017 标准解读

LY林业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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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准下载站
发布时间:2026‑10‑12
3226 字
阅读约 11 分钟

一、标准适用场景与实施阶段

  • 本标准(LY/T 1613-2017)适用于以木质纤维材料(如木粉、锯末、竹粉等)与热塑性塑料(如PE、PP、PVC等)通过挤出成型工艺制成的木塑复合板材,其产品形态为实心或中空结构的平板状板材,用于建筑装饰、户外地板、围栏、景观设施、室内装修等领域。
  • 标准覆盖从原材料进场、生产过程控制到成品出厂及现场安装全过程,重点规范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三个关键阶段的质量控制节点。其中,验收阶段应涵盖材料进场复检、加工过程抽检、现场安装质量检验以及竣工交付前的整体验收。
  • 实施阶段包括:设计选型阶段(依据工程需求匹配板材规格与性能参数)、采购阶段(按标准要求核查供应商资质与产品认证)、运输仓储阶段(防止受潮、暴晒、挤压变形)、安装施工阶段(遵循板缝处理、固定方式、连接节点构造要求)、竣工验收阶段(执行本标准规定的分项与整体验收项目)。
  •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挤出成型工艺生产的木塑制品(如模压成型、注塑成型),也不适用于以再生塑料为主要基材且未明确添加木质纤维比例的产品。

二、现场实操合规规范

  • 原材料入场控制:木粉含水率不得超过8.0%(按GB/T 19272-2011方法检测),粒径分布应满足:≥90%通过100目筛(149μm),≤5%通过200目筛(74μm)。热塑性塑料原料须提供出厂合格证,且熔体流动速率(MFR)在25℃/5kg条件下测定值应在1.0~5.0g/10min之间,超出范围不得使用。
  • 挤出成型工艺参数:螺杆转速设定为80~120rpm,机筒温度分区控制如下:第一区160±5℃,第二区170±5℃,第三区180±5℃,第四区190±5℃,模头温度195±5℃。冷却定型段采用风冷+水冷联合系统,冷却水温控制在15~25℃,冷却速度应保证板材表面无明显凹陷或翘曲,冷却长度不低于总长度的60%。
  • 挤出后尺寸偏差控制:板材厚度公差不得超过名义厚度的±3%,宽度公差不得超过±2%,长度允许偏差为+0~-5mm。每批次随机抽取不少于5块样品进行尺寸测量,使用数显卡尺(精度0.01mm)在距端部100mm处沿纵向测量三点取平均值。
  • 表面质量要求:板材表面不得存在气泡、裂纹、杂质点、脱皮、划痕等缺陷。表面粗糙度Ra值应不大于12μm(按GB/T 7689.1-2017测试),光泽度(60°角)应控制在15~35GU之间,超出范围视为不合格。
  • 物理性能指标执行:每批次必须进行以下检测:抗弯强度 ≥ 25MPa(按GB/T 17657-2013),弹性模量 ≥ 1200MPa,吸水率 ≤ 1.5%(浸泡24小时后称重法),线膨胀系数 ≤ 1.8×10⁻⁵/℃(100℃升温至200℃测得),耐候性(经紫外老化1000h后,色差ΔE≤3.0,白度保持率≥85%)。
  • 安装施工规范:板材铺设时,相邻板间预留伸缩缝宽度为1.5~2.5mm,根据环境温度变化调整;固定件采用不锈钢自攻螺钉,间距不应大于300mm,螺钉头部嵌入板面深度应≥1.5mm;对于户外应用,螺钉孔需用防水密封胶填充,确保密封性;搭接部位应采用专用连接件或机械锁扣,禁止使用普通粘合剂连接。
  • 现场质量管控流程:每日生产开始前,对挤出机模具间隙进行校准,使用塞尺测量,偏差不得超过±0.1mm;每班次至少进行一次试样制备并送检,检测结果存档备查;安装完成后,由专职质检员对每100㎡区域进行抽样检查,覆盖所有连接节点、拼接缝、边缘处理部位。

三、成果验收核验标准

核验项目合格判定指标检测方法验收频次
外观质量无明显气泡、裂纹、杂质、脱皮、划痕;表面平整度≤1.5mm/m目视+靠尺检测(300mm直尺,间隙≤1.5mm)全数检查
尺寸偏差厚度:±3%;宽度:±2%;长度:+0~-5mm数显卡尺测量,每批次5组数据每批抽检5块
抗弯强度≥25MPaGB/T 17657-2013四点弯曲法每批次1组
弹性模量≥1200MPa同上每批次1组
吸水率≤1.5%GB/T 17657-2013浸水法,浸泡24小时每批次1组
线膨胀系数≤1.8×10⁻⁵/℃GB/T 1033.1-2008热膨胀系数测定每批次1组
紫外老化性能ΔE≤3.0,白度保持率≥85%GB/T 16422.2-2014氙弧灯老化试验,持续1000h每批次1组
安装质量伸缩缝均匀一致,螺钉嵌入深度≥1.5mm,连接件无松动,密封胶完整无开裂现场目视+扭矩扳手抽检(螺钉紧固力矩≥15N·m)每100㎡抽查10个节点
  • 整体验收流程:施工单位完成安装后提交《木塑复合板材安装质量自检报告》,包含所有检测数据与影像资料;监理单位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复检,复检样本数量不少于总量的5%,且不少于3组;复检全部合格后方可进入竣工验收程序。
  • 若任一单项指标未达标,该批次产品不得投入使用,已安装部分须限期拆除并更换;复检不合格项目需重新取样检测,两次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禁止继续使用。
  • 竣工验收文件应包括:材料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测报告、安装过程记录、隐蔽工程照片、最终质量评定表,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

四、实操常见问题与质控方案

  1. 问题一:板材出现翘曲变形
    • 原因分析:冷却系统风冷与水冷比例失衡,或冷却段过短导致内部应力释放不均;挤出温度过高引起热应力积累。
    • 质控方案:立即停机检查冷却系统流量与温度传感器读数,调整风冷与水冷比例至6:4;延长冷却段长度至原长的1.2倍以上;每小时记录一次模头与冷却段温度,建立温控曲线档案。
    • 整改措施:已安装翘曲板材需在72小时内拆除并更换,更换前应对基层进行水平度复测,确保安装基准准确。
  2. 问题二:连接节点松动或密封失效
    • 原因分析:螺钉规格不符(如使用碳钢螺钉而非不锈钢),或紧固力矩不足;密封胶未完全填满孔洞,或选用非耐候型胶体。
    • 质控方案:统一配备符合标准的不锈钢自攻螺钉(材质304,直径≥4.5mm,长度≥30mm),安装时使用扭矩扳手控制在15~18N·m区间;密封胶必须为硅酮类耐候型(符合GB/T 14683-2018),施工前进行拉伸粘结性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 整改措施:对已安装区域逐点排查,发现松动立即重新拧紧,密封不良部位补胶并固化24小时后复检。
  3. 问题三:表面光泽度异常或色差过大
    • 原因分析:颜料分散不均,或挤出温度波动导致局部氧化变色;不同批次材料混合使用。
    • 质控方案:生产前对颜料进行分散性检测(按GB/T 1743-1979),要求分散度≥95%;同一工程严禁混用不同批次板材,每批次标识唯一编号,实行“批次可追溯”制度。
    • 整改措施:已安装区域若出现明显色差(ΔE>3.0),需在24小时内完成局部更换,并留存更换前后影像资料备案。
  4. 问题四:吸水率超标
    • 原因分析:木粉含水率过高或未充分干燥;配方中增塑剂含量偏高导致亲水性增强。
    • 质控方案:严格执行原材料进厂复检制度,对木粉进行烘干处理至含水率≤8.0%;每批次投料前进行配方验证,确保增塑剂添加量不超过树脂总量的5%。
    • 整改措施:已安装板材若吸水率超过1.5%,须在7日内完成拆换,并对基层进行防潮处理,防止二次受潮。
  5. 问题五:伸缩缝设置不当引发挤压变形
    • 原因分析:未根据当地年温差计算合理伸缩量,或施工时忽略季节影响因素。
    • 质控方案:依据工程所在地极端温度差(最高与最低气温差值)乘以线膨胀系数,计算理论伸缩量,公式为ΔL = α × L × ΔT,其中α=1.8×10⁻⁵/℃,L为板长,ΔT为温差。伸缩缝宽度应为计算值的1.2倍以上。
    • 整改措施:已形成挤压变形的区域,需在48小时内拆除受影响板块,重新按计算值设置伸缩缝,恢复安装后进行为期7天的观察,确认无进一步变形。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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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标准名称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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