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编号 | 术语名称 | 定义释义 | 应用要点 |
|---|---|---|---|
| 3.1 | 笋用林 | 以采收食用笋为主要目的,具有较高出笋密度与稳定产量的人工或半人工竹林。 | 区别于生态林、用材林,其评价指标以年产笋量、笋体品质为核心。 |
| 3.2 | 出笋期 | 苦竹笋从地下茎膨大至破土而出的整个发育阶段,通常为每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 | 应精确掌握本地气候条件下的出笋始期,指导采收与管理安排。 |
| 3.3 | 留笋量 | 采笋后保留于林地中的有效笋数,用于维持母竹再生能力。 | 一般建议每亩保留80~100株,具体数值依林分年龄与密度调整。 |
| 3.4 | 母竹密度 | 单位面积内成熟竹秆的数量,是衡量林分生产力的重要指标。 | 成林期母竹密度宜控制在120~150株/亩,过高易引发营养竞争。 |
| 3.5 | 地下茎节 | 竹鞭上连接侧枝与根系的生理节点,是笋芽萌发的主要部位。 | 采笋时应避开该部位,防止损伤繁殖组织。 |
| 3.6 | 腐熟有机肥 | 经高温发酵或堆沤处理,达到无害化、稳定化状态的有机物料。 | 未经腐熟的有机肥可能引发生物热害或传播病原菌。 |
| 3.7 | 轮伐周期 | 林分完成一次全面结构调整的时间间隔,通常为5年。 | 轮伐周期应结合林分实际生长状况动态调整,不可固定不变。 |
本规程所列术语定义均依据国家林业局发布的《林业常用术语标准》(LY/T 1225)进行校准,确保术语表达的一致性与权威性。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LY/T 2138-2013 | 早竹笋生产技术规程及产品质量分级 | 现行 | 2013-03-15 | 2013-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