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界定的基础术语构成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管理的认知基石与数据入口,所有后续分类、编码及监测行为均须严格遵循此类术语的法定内涵。
| 对比项 | 标准术语A | 标准术语B | 适用边界与判定依据 |
|---|---|---|---|
| 疾病状态界定 | 感染 | 发病 | 感染仅表示病原体已侵入宿主体内并建立复制关系,未必产生可观测临床症状;发病则必须伴随组织损伤标志物释放与功能代偿失衡。实验室核酸阳性但临床体征完好者,仅登记为感染态,不得晋升为发病态编码。 |
| 管理类别划定 | 法定报告疫病 | 重点监控疫病 | 法定报告疫病具有强制性即时上报义务,通常对应人兽共患高风险或毁灭性经济损失;重点监控疫病侧重种群动态追踪与基线数据采集,允许按月度汇总报送。二者权限审批流程与信息加密级别存在法定差异。 |
| 编码结构认知 | 类码 | 目码 | 类码指前三位数字组合,代表病原生物学大类与疾病门类的交叉投影;目码特指第四至六位精准定位到单一具体病种的末级标识。类码用于宏观统计报表聚合,目码用于个体病例溯源与跨境检疫证书核对。 |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
| LY/T 1959-2011 | 陆生野生动物疫病分类与代码 | 现行 | 2011-06-10 | 2011-07-01 |
| LY/T 2359-2014 | 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技术规范 | 现行 | 2014-08-21 | 2014-12-01 |
| LY/T 2360-2014 | 野生动物疫病危害性等级划分 | 现行 | 2014-08-21 | 2014-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