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比术语组 | 术语A定义 | 术语B定义 | 核心区别与应用场景 |
|---|---|---|---|
| 实木框与人造板框 | 由整根原木经干燥切削而成 | 由木屑、木片经胶粘热压重组而成 | 前者纹理自然独一无二价格高;后者稳定性强成本低适合批量 |
| 开槽与背板固定 | 边框背部预留容纳背板的沟槽 | 利用钉销或螺丝将背板强制锁定 | 前者便于更换画芯不伤背板;后者固定牢靠但不易拆卸反复使用 |
| 明榫与暗榫 | 榫头外露可见的搭接结构 | 榫头隐藏在内部不外露的结构 | 明榫常用于传统中式风格显露工艺美;暗榫用于现代简约风格追求整体性 |
| 防潮处理与防水涂层 | 针对木材内部纤维进行药剂浸泡 | 仅在表面涂刷疏水性化学漆膜 | 前者从微观结构阻断吸水毛细管;后者仅阻挡外部液态水短期接触 |
- 技术文件撰写规则凡涉及LY/T 2229-2013标准的工程设计图、生产工艺单及产品说明书,必须严格采用标准中定义的规范性术语,严禁使用地区性俗语、企业内部代号或含糊不清的形容词替代专业名词。例如在描述框体材质时,应精确注明“中密度纤维板基材”而非笼统写为“木板”,在描述结构时应使用“45度斜接”而非“斜拼角”,确保技术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法律效力的严谨性,避免因术语歧义导致的合同纠纷或质量认定争议。
- 质量检验记录规范质检人员在填写原始检验记录单、出具型式试验报告或进行出厂抽检评定时,所使用的判据描述必须与标准术语表完全对应。对于不符合项的描述,需引用具体的术语定义作为判定依据,如判定“表面涂层不良”时需细化为“附着力未达到标准规定等级”,不得使用主观臆断的词汇如“看起来不好”。所有检验数据的单位、符号及修约规则均需遵循标准附录中的规定,确保数据结果的可溯源性与跨机构可比性。
- 市场交易与标识要求在产品包装标签、销售价目表及电子商务平台详情页中,商家对产品名称及规格参数的表述应符合标准术语规范,不得夸大宣传或使用误导性词汇。例如不得将带有覆面层的相框宣称全称为“纯实木相框”,不得将普通防潮处理宣称为“永久防水”。监管部门在进行市场监督抽查时,将以本标准术语定义作为核查依据,任何试图通过模糊术语概念规避监管义务的行为均将被认定为违规经营,从而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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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Y/T 2229-2013 | 木质相框 | 现行 | 2013-10-17 | 2014-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