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T 2594-2016 标准解读

LY林业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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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准下载站
发布时间:2026‑10‑23
2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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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指标体系梳理

指标类别量化指标名称阈值参数与限定条件
起始抚育条件林分郁闭度达到0.8及以上时启动透光伐或生态疏伐
起始抚育条件林木分化程度被压木比例达到30%及以上
采伐强度蓄积采伐强度弱度15%以下,中度15%-25%,强度25%-35%
采伐强度株数采伐强度不得超过30%,且单次不得造成林窗面积大于25平方米
保留密度抚育后郁闭度不得低于0.6,干旱半干旱区不得低于0.5
保留密度目标树保留量针叶纯林每公顷保留800-1200株,阔叶林每公顷保留600-900株
修枝参数修枝高度不超过树高的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修枝参数切口平整度贴近树干,不留桩,不伤树皮
割灌除草保留带宽度幼树周围半径0.5米范围内清除竞争植被
作业时间抚育季节休眠期(11月至翌年3月)为主,生长期为辅
  • 限定条件补充:西北林区包含干旱、半干旱及高寒区域,水土流失严重地段严禁进行强度抚育;坡度大于25度的林地,采伐强度上限下调5个百分点。
  • 树种差异限制:落叶松、油松等阳性树种适用中至强度抚育,云杉、冷杉等耐荫树种适用弱至中度抚育。

二、关键参数精准释义

  1. 林分郁闭度测算口径:指林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总面积之比。采用样线法或样点法测定,样线长度不小于50米,每隔2米记录一次林冠覆盖情况,覆盖点数与总测点数之比即为郁闭度。判定依据为连续两年监测数据均达到0.8方可立项实施。
  2. 蓄积采伐强度定义:指抚育采伐的林木蓄积量占伐前林分总蓄积量的百分比。测算时需通过标准地每木检尺获取胸径与树高,代入该树种二元立木材积表计算单株材积并累加。判定依据严格以伐倒木实际检尺材积为准,误差允许范围为正负3%。
  3. 株数采伐强度定义:指采伐株数占伐前林分总株数的比例。在西北林区风沙源及生态脆弱区,株数强度是控制林分结构稳定性的核心参数,其优先级高于蓄积强度,用于防止因过度抽稀导致的风倒与土壤风蚀。
  4. 目标树界定标准:指在林分中具有培育前途、干形通直、无严重病虫害且分布均匀的优良个体。判定依据包括:处于主林层、树冠发育正常、非双杈或多杈畸形木。目标树的标记需在抚育作业前由专业技术人员逐株确认并用环保漆标识。
  5. 林窗面积测算口径:指因采伐相邻多株林木而在林冠层形成的空隙在地面的垂直投影面积。测算采用多边形顶点坐标法或长轴短轴椭圆近似法。西北林区对林窗面积的严控旨在避免局部微气候剧变引发土壤水分过度散失。

三、参数合格区间界定

参数名称合规区间临界值不合格判定标准
伐后郁闭度(一般区)0.6 - 0.8下限0.6低于0.6判定为过度采伐,需立即停工整改
伐后郁闭度(干旱区)0.5 - 0.7下限0.5低于0.5判定为破坏性采伐
蓄积采伐强度15% - 25%(中度为主)上限35%超过35%或低于10%(未达抚育效果)均为不合格
单块林窗面积< 25平方米25平方米等于或大于25平方米判定为违规开天窗
修枝残留桩长度0 - 1厘米1厘米大于1厘米判定为修枝质量不合格
目的树种保留比例> 70%70%低于70%判定为目标树误伐率超标
伤及保留木比例< 5%5%达到或超过5%判定为作业机械操作不达标
  • 临界值处理原则:当实测参数处于临界值时,需扩大抽样面积进行复核。若复核结果仍触及临界值,按不合格项处理,并要求施工方提交书面偏差说明。
  • 不合格降级机制:对于蓄积采伐强度超标但株数强度未超标的特殊情况,不可直接判定合格,需引入林分生长量模型重新评估其对林分演替的干扰程度,经专家组论证后方可定性。

四、参数管控实操建议

  1. 日常管控与样地布设:作业前需按照每10公顷设置1个标准地的比例布设临时样地,单个样地面积针叶林不小于400平方米,阔叶林不小于600平方米。样地应涵盖林分的上坡、中坡、下坡位,确保参数采集的空间代表性。作业过程中实行跟班检查,每日核对采伐木标记与实际伐倒木的一致性。
  2. 数据统计与台账管理:建立电子化抚育台账,逐日录入采伐株数、各径阶分布、材积汇总及保留木损伤情况。采用双盲统计法,即现场检尺员与内业核算员独立记录比对,数据差异率超过2%时必须当日返工复测。所有原始检尺记录需保存至抚育验收合格后至少5年。
  3. 偏差修正与动态调整:
    当实测郁闭度下降速率快于预期时,应立即启动偏差修正程序。具体措施包括:暂停当前小班作业,将原定中度抚育方案降级为弱度抚育;在采伐木选择上,由均匀抽稀调整为仅伐除枯死木、濒死木及重度感染木;增加保留带的宽度,缩小作业面跨度。
  4. 修枝参数的实操控制:针对西北林区冬季严寒导致的枝条脆裂问题,建议在初冬或早春树液流动前进行修枝。使用锋利的高枝锯,切口方向应与树干纵轴呈小于15度角,严禁撕裂树皮。对于直径大于5厘米的粗枝,必须采用“三锯法”(先下切、再上切、最后平切)以防止劈裂。
  5. 环境因子的协同监控:参数管控不应局限于林木本体,需同步监测地表植被覆盖度与土壤含水率。在降水稀少年份,若土壤表层含水率低于田间持水量的40%,应主动削减10%-15%的计划采伐强度,以维持林内微环境的湿度平衡,防止因抚育引发的次生退化。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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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标准名称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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