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 11596-2024 标准解读

NB能源标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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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准下载站
发布时间:2026‑08‑23
1371 字
阅读约 5 分钟

一、核心基础术语释义

  • 风力发电机再利用:指对退役或停用的风力发电机组整机或其主要部件,通过检测、评估、修复、改造等技术手段,使其满足安全、性能及环保要求,并重新投入使用的全过程。
  • 退役风力发电机组:指因设计寿命到期、技术落后、经济性不足、环境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经所有权人决定停止运行且不再恢复原用途的风力发电设备整体。
  • 主要部件:包括但不限于叶片、轮毂、主轴、齿轮箱、发电机、变流器、塔筒、偏航系统和控制系统等对风力发电机组功能实现起关键作用的组成部分。
  • 再利用价值评估:依据本标准规定的方法,对退役风力发电机组或其部件在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环境影响及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的系统性判定过程。

二、专项技术术语解析

  1. 技术状态鉴定:指采用无损检测、材料分析、功能测试等手段,对退役设备当前物理状态、剩余寿命及潜在缺陷进行的量化判定,是再利用决策的前提依据。
  2. 适应性改造:为使再利用设备满足新运行环境(如不同风资源条件、电网接入要求或安装场地限制)而实施的结构、电气或控制系统的针对性修改,须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
  3. 剩余寿命预测:基于历史运行数据、损伤模型及加速老化试验,结合材料退化规律,对再利用部件在预期工况下可安全运行时间的科学估算,预测结果应保留不低于15%的安全裕度。
  4. 再利用等级:根据再利用后设备的使用场景与性能要求划分为A、B、C三级:A级适用于并网发电主力机组;B级适用于离网或辅助电源系统;C级仅限于教学、展示或拆解回收用途。

三、易混淆术语区分

术语对核心差异适用边界
再利用 vs. 翻新再利用强调功能恢复与场景适配,允许结构性改造;翻新仅限外观修复与基本功能复原,不得改变原始设计参数。翻新设备不得用于并网发电;再利用设备须通过本标准第6章规定的全部验证项目。
退役 vs. 报废退役设备仍具备潜在再利用价值,需按本标准流程评估;报废设备经权威机构认定已无任何使用或回收价值,应直接进入拆解处置环节。报废判定须由省级以上能源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机构出具书面结论。
主要部件 vs. 辅助部件主要部件直接影响发电效率、结构安全或电网兼容性;辅助部件(如照明、爬梯、消防装置)不参与能量转换且失效不影响主体运行。再利用评估强制覆盖全部主要部件;辅助部件可按实际需求选择性处理。

四、术语应用规范

  • 在技术文件、检测报告及合同文本中,必须使用本标准第3章至第5章所列正式术语,禁止使用“二手风机”“旧机组”等非规范表述。
  • 再利用等级标识应以“A/B/C+年份+序列号”格式标注于设备铭牌显著位置,例如“A-2024-WT0876”,确保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 涉及剩余寿命预测的数值表述,统一采用“≥X年”形式,X为整数,不得使用模糊区间(如“约5年”)或概率描述(如“80%概率达6年”)。
  • 在第三方核验过程中,若发现术语使用与本标准定义存在偏差,相关文件视为无效,须重新编制并提交。
  • 所有再利用项目申报材料中,“技术状态鉴定”与“再利用价值评估”必须分别出具独立报告,不得合并或简化为单一结论。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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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标准名称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DL/T 2656-2023用于供热的引射混流装置选型和验收导则现行2023-10-11202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