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文核心 | 精准注解与语义拆解 |
|---|---|
| 冶炼方法 | 锻件用钢应采用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且须为镇静钢。排除平炉及沸腾钢,确保钢水脱氧完全,降低夹杂物与气体含量,保障内部致密性。 |
| 锻件级别划分 | 划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级别。级别递增对应检验项目与抽样比例增加。Ⅳ级需逐件进行超声检测及全面力学性能测试,匹配极端工况。 |
| 热处理制度 | 锻件须经正火、正火加回火或调质处理。明确消除锻造应力、细化晶粒的热处理底线,严禁以退火态或锻造态直接交货。 |
| 超声检测要求 | Ⅲ级及以上锻件须逐件进行超声检测,质量等级不低于Ⅱ级。强制排查内部白点、裂纹及密集缺陷,杜绝内部宏观缺陷导致承压失效。 |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状态 | 发布日期 | 实施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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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 35047-2015 | 水电工程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 现行 | 2015-04-02 | 2015-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