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 3635-2020 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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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标准下载站
发布时间:2026‑08‑13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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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基础术语释义

  • 捕食螨:指隶属于植绥螨科(Phytoseiidae)等具有主动搜寻、捕食植食性害螨或小型昆虫能力的天敌螨类,如智利小植绥螨(Phytoseiulus persimilis)、巴氏新小绥螨(Neoseiulus barkeri)等,其生物学特性符合NY/T 3635-2020中对天敌释放对象的基本要求。
  • 设施蔬菜:指在温室、大棚等人工可控环境条件下栽培的蔬菜作物,包括果菜类(如番茄、黄瓜)、叶菜类(如生菜、菠菜)等,其生长周期、微气候及病虫害发生规律区别于露地栽培系统。
  • 害虫(螨):泛指对设施蔬菜造成直接为害的节肢动物,包括植食性螨类(如二斑叶螨Tetranychus urticae、朱砂叶螨T. cinnabarinus)及小型昆虫(如蓟马、粉虱),其种群动态是捕食螨释放决策的依据。
  • 生物防治:利用活体天敌(如捕食螨)控制有害生物种群密度,使其维持在经济危害阈值以下的生态调控措施,区别于化学防治与物理防治。

二、专项技术术语解析

  1. 释放时机:指根据害螨种群密度监测结果,在其发生初期(通常为每叶1–2头)即实施捕食螨投放的时间节点,避免滞后导致害螨暴发。标准规定应早于化学防治窗口期。
  2. 释放量:单位面积或单株所需投放的捕食螨数量,以“头/株”或“万头/667 m²”计。例如,针对二斑叶螨,推荐初始释放量为5–10头/株,严重发生时增至20头/株以上。
  3. 缓释载体:用于承载并缓慢释放捕食螨的惰性基质(如蛭石、麸皮混合物),封装于透气纸袋或塑料瓶中,确保运输存活率≥85%,田间持续释放期达7–14 d。
  4. 定殖成功率:释放后7–10 d内,捕食螨在目标植株上建立稳定种群并有效捕食的比例,要求≥70%,作为效果评估的核心指标之一。
  5. 兼容性农药:指对捕食螨低毒或无毒、可在释放前后安全使用的农药品种,如部分矿物油、昆虫生长调节剂,禁用广谱杀螨剂(如阿维菌素高剂量使用)。

三、易混淆术语区分

术语对差异要点适用边界
释放量 vs. 接种量释放量指实际投放至田间的捕食螨数量;接种量特指实验室或苗床阶段引入的初始天敌数量,规模较小。田间操作统一使用“释放量”;育苗期试验可称“接种量”。
害螨 vs. 捕食螨害螨具刺吸式口器,取食植物汁液致叶片失绿;捕食螨具螯肢,专食害螨卵、若螨及成螨。形态鉴定需借助显微镜,不可仅凭活动性判断。
预防性释放 vs. 救治性释放预防性释放于害螨未检出或密度极低时进行;救治性释放针对已形成明显为害的种群。标准推荐以预防性释放为主,救治性释放需配合兼容性农药。

四、术语应用规范

  • 在技术方案、作业记录及效果评估报告中,必须统一使用标准所列术语,如“释放量”不得写作“投放量”或“施用量”。
  • 害螨种类须采用学名(斜体拉丁名)与中文名并注,首次出现时标注,如“二斑叶螨(Tetranychus urticae)”。
  • 监测数据记录应明确单位:“头/叶”用于叶部密度,“头/株”用于整株统计,“万头/667 m²”用于大田计量,禁止混用。
  • 效果核验时,“定殖成功率”需通过定点标记植株、连续观察法测定,不得以目测估计替代。
  • 涉及农药兼容性描述时,须注明具体有效成分及使用浓度,如“1.8%阿维菌素乳油2000倍液”而非笼统称“低毒农药”。

注:所有术语定义及应用均严格依据NY/T 3635-2020《释放捕食螨防治害虫(螨)技术规程 设施蔬菜》正文条款,未引入外部标准或扩展解释。
标准解读不等同于原文,以标准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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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标准名称状态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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