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市域快轨交通系统在规划、设计、建设及运营各阶段的基本要求,并明确了线网规划与线路设计、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车辆、限界、轨道、区间工程(含路基、桥梁涵和隧道)、车站建筑与结构工程、供电、通信与信号、机电设备、综合监控系统、运营控制中心与信息化、车辆基地、防灾、节约能源与环境保护、施工技术管理、工程验收、试运营与运营维护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旅行速度在50km/h及以上,最高运行速度在100km/h~160km/h范围内的多种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制式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运营维护技术工作。